“张旭三杯草圣传,脱帽露顶王公前,挥毫落纸如云烟”——杜甫笔下的张旭,活脱脱的展现在我们眼前,他的神采一直为世人所倾倒。
张旭,字伯高,一字季明,吴郡(江苏苏州)人。初仕为常熟尉,后官至金吾长史,人称“张长史”。其母陆氏为初唐书家陆柬之的侄女,即虞世南的外孙女。陆氏世代以书传业,有称于史。张旭为人洒脱不羁,豁达大度,卓尔不群,才华横溢,学识渊博。与李白、贺知章相友善,杜甫将他三人列入“饮中八仙”。是一位极有个性的草书大家,因他常喝得大醉,就呼叫狂走,然后落笔成书,甚至以头发蘸墨书写,故又有“张颠”的雅称。后怀素继承和发展了其笔法,也以草书得名,并称“颠张醉素”。唐文宗曾下诏,以李白诗歌、裴旻剑舞、张旭草书为“三绝”。又工诗,与贺知章、张若虚、包融号称“吴中四士”。
张旭的书法,始化于张芝、二王一路,以草书成就最高。他自己以继承“二王”传统为自豪,字字有法,另一方面又效法张芝草书之艺,创造出潇洒磊落,变幻莫测的狂草来,其状惊世骇俗。相传他见公主与担夫争道,又闻鼓吹而得笔法之意;在河南邺县时爱看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,并因此而得草书之神。颜真卿曾两度辞官向他请教笔法。张旭是一位纯粹的艺术家,他把满腔情感倾注在点画之间,旁若无人,如醉如痴,如癫如狂。唐韩愈《送高闲上人序》中赞之:“喜怒、窘穷、忧悲、愉佚、怨恨、思慕、酣醉、无聊、不平,有动于心,必于草书焉发之。观于物,见山水崖谷、鸟兽虫鱼、草木之花实、日月列星、风雨水火、雷霆霹雳、歌舞战斗、天地事物之变,可喜可愕,一寓于书,故旭之书,变动犹鬼神,不可端倪,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。”这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对艺术的执着的真实写照。难怪后人论及唐人书法,对欧、虞、褚、颜、柳、素等均有褒贬,唯对张旭无不赞叹不已,这是艺术史上绝无仅有的。
传世书迹有《肚痛帖》、《古诗四帖》等。


忽肚痛不可堪 不知是冷热所 致欲服大黄汤 冷热俱有益 如何为计 非冷哉
无款,传为唐张旭书。草书6行,共30字。
明王世贞跋云:“张长史《肚痛帖》及《千字文》数行,出鬼入神,倘恍不可测。”此《肚痛帖》仅30 字,写来洋洋洒洒一气贯之。从刻帖中可以看出,写此幅字时是蘸饱一笔一次写 数字至墨竭为止,再蘸一笔。这样做可以保持字与字之间的气贯,还可以控制笔的粗细轻重变化,使整幅作品气韵生成,产生“神虬出霄汉,夏云出嵩华”的气势。

终年帖
唐张旭书。 唐蔡希综《法书论》云:“( 张旭 ) 乘兴之后,方肆其笔,或施于壁,或札于屏,则群象自由,有若飞动,议者以为张公亦小王之再出。”由此可见,他的草书迥异于“不激不厉”的大王书风,而取法于“纵逸不羁”的王献之。其骇目惊心的壁书和屏书,今已荡然无存,草书作品《终年帖》等尚可从摹刻本中看到。 此帖作为张旭的作品是公认的。如此难得的墨迹,留给后世的是那如骏马奔驰,倏忽千里,如云烟缭绕,变幻多姿的艺术形象。
郎官石柱记
亦称《郎官厅壁记》,唐陈九言撰文,张旭书。唐开元二十九年(公元741年)立,在陕西西安。 《郎官石柱记》书,原石久佚,传世仅王世贞旧藏“宋拓孤本”,弥足珍贵。 《古今法书苑》谓:“张颠草书见于世者,其纵放奇怪近世未有,而此序独楷书, 精劲严重,出于自然。书一艺耳,至于极者乃能如此。其楷字概罕见于世则此序尤为可贵也。”明赵涵《石墨镌华》谓此记“笔法出欧阳率更,兼永兴,河南, 虽骨力不递,而法度森严。”有赞云:“长史草书,颓然天放;略有点画处而意态自足,号称神逸”,“长史真书《郎官石柱记》作字简远,如晋宋间人。”此石宋时已有刻本。明董其昌曾刻入《戏鸿堂帖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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