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临摹创作观 周德聪
学习书法的最终目标必须是指向创作的。而书法的创作又离不开对传统书法的临摹与研习。临摹、研习的目的是养成以书法的方式来“表达”的能力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书法创作在本质上讲即是一种“表达”,这种“表达”是用笔墨线条等手段创造出一件完整的作品,这件作品完全或部分地实现着书写者的创作企图,负载着一定的审美信息及情感意味,传达给读者和历史。
纵观书法发展的历史,我以为“书法”有两种类型:一种以应用为主要目的的书写,它的主要目的在于传达社会生活信息,便于交流;另一种是以欣赏为主要目的的创作,它主要是创作情感及审美情绪的流露,用有意味的形式向读者传达的信息。这两种书写在古代均产生过杰作,都在不同层面推动着书法艺术的向前发展。但作为真正意义上的书法艺术传统规范,则是由第二种书写活动所决定的,由于它强调书写活动的精神价值,才使得汉字的书写成为民族的重要艺术文本。我们常言的“书法创作”,即此之谓也。
书法创作必须接受书法艺术的基本规范。作为一种有独立系统的艺术样式,书法艺术质的规定性是不容背叛的,否则便不是书法创作。基本规范存在于历史和现实所肯定的杰作之中。学习者通过临摹研习,方可掌握其中书写技巧,当书写技巧达于娴熟,自可积累丰富的经验,将此技巧同创作者的审美理想结合,便可产生具有创造性的作品。在这个过程中,临摹是通向创作的不二法门。
何谓临摹?临摹的意义何在?
从古到今,关于临摹的论述并不少见,但对“临摹”阐释深透、启人心智才寥寥。或以为“临”者,对照字帖作忠实的、写意的临写;或以为“摹”者,用透明纸覆于字帖之上,作双钩廓填,或透过字迹比照摹写,都停留在一般的现象上。其实,临摹的本质在于培养我们的观察力、理解力、表达力,在于使我们通过临摹这种特有的活动,深入到传统书法的内核,把握其作为“法”的基本原则,领悟其作为“意”的内在精神,从而养成独特的艺术感知能力,进而通向具有创造性的自由“表达”之路。
临摹古代的优秀范本,必须具有选择性。面对浩如烟海的古代遗传下来的杰作,如何选择,这是临摹学习的第一关键。
我们常说某某书路纯正,实际上这里面包涵两方面的内容,一是所临范本之间有必然的因果联系,它们之间血脉不断,对形成某种风格可以相互促进;一是书者气质、修养、性情与范本吻合,从头临摹与创作之间可以建立一种默契。
古代遗传下来的优秀范本,概而言之,可以划分为法则型与风格型两类。对于任何一个书家,“法则”都是必须建立与掌握的,所谓“不自正入,不得变出”是也。因此,无论书家将何种书体作为自己的主攻方向,都需要在创作阶段对“法则型”范本有精深的临习与研究。何谓“法则型”?即是用笔之法,结字之法带有普遍意义。而“风格型”则多表现为一种“个性”的凸显,其笔法与字法具有特殊意义。譬如篆书,泰山、琅琊法则型、散氏盘、石鼓风格型;譬如楷书,颜、欧、柳法则型,龙门造像、黑女墓志风格型;譬如行草,羲之、米芾法则型,张旭、王铎、傅山乃风格型。对风格型的杰出范本进行临摹,是需要持谨慎态度的。因为它带有浓烈的个性色彩,很容易被杰作的个性所吞噬,而无法使自我凸现,故如何在法则与风格之间找到适合自己的切入口,是检验每一书家是否能从“书奴”的束缚中跳出,而进入自由创作阶段的试金石。
就我个人而言,在五种书体中,喜行草与隶书。因此,取法的重点也主要限于此两种书体。隶书,我偏爱《张迁碑》的厚重沈凝与古拙,喜《石门颂》的飘逸放纵与抒性,也爱《礼器碑》的精警刻厉与风范。行草书,我偏爱章草的古拙,也爱二王的遒丽,爱米芾的潇洒,也爱张瑞图的拗峭、黄道周的洒脱、王铎的气势、傅山的缠绵。我的作品总试图在气息上远接古人,在审美上又能被今人接爱。我热爱碑版墓志的“金石气”,也喜欢文人书法流派一以贯之的“书卷气”。“金石气”以不造作、自然流露为尚;“书卷气”以风骚之意,有学养为佳。
总之,我的理想追求是既自然朴拙,富于古意(向碑版墓志吸取养料),又风流倜傥具有新意(向文人书法取法,在抒情中表达己意)。或许这两者很难趋向一致,但两者的融会变通形成的审美风范,必将是今人所乐于接受的。
适合于他人的方法未必适用于自己,而自己的摸索又未必别人都能认可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我对“谈创作”一向讳莫如深,因为我的书写未必是一种“创作”,或许只是一种“言说”的方式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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